2014年公安部卫星主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3年12月20日
招标编号:CMEETC-137FL314BB37
1、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人)委托就“2014年公安部卫星主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北京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方应具备大型卫星地球站运行维护工作经验,具有各类卫星地球站的维修、调试经验,有相关卫星系统工程、维修经验和资质。
4)投标方应熟悉用户卫星地面站及车载移动站设备和一般的天馈系统,熟悉计算机局域网,以及与卫星通信网有关的卫星地面站室内、室外产品、设备。(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熟悉相关技术的人员的人数、经历)。
5)投标方近3年应承担过类似规模、范围、性质、复杂程度的项目代维工作(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已有卫星维护以及卫星通信工程案例)。
6)运维小组成员必须具备一个以上(含一个)康泰易达VIPERSAT系统操作认证资格证书。
7)投标人所投产品或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内;
8)投标人在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时需签订保密协议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包括子公司。
4、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投标,有兴趣的单位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5、投标人派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具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6、投标人派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本公告内投标人资格标准中要求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合同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招标文件自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01月09日起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在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后,上述费用概不退还。
8、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总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4年01月10日9:30AM(北京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或汇款至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9、兹定于北京时间2014年01月10日9:30AM(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在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或传真投标。
采购人: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4号
公安部廉正监督举报电话:010-58186696、66263969
举报邮箱:jdsmps@mps.gov.cn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邮编:100048
联系人:齐敏
邮箱:147869570@qq.com
电话:010-88018616-8052
传真:010-8801861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
帐号:020004931920112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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