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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新建范镇法庭项目施工与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新建范镇法庭项目施工与监理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QDXDTA-2013-018

1.招标条件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新建范镇法庭项目施工与监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经泰安市岱岳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岱岳区范镇老泰莱路以南、现状加油站以西。

2.2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1529.4平方米。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及监理均为一个标段。

2.4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 2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报名锁定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评标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2监理投标申请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投标报名的项目总监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评标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市外企业须提供《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泰备案证》,非岱岳区本地企业须提供《区外建设类企业进区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8日 至2013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下同), 到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大厦B座808)报名,逾期不候。

4.2施工投标申请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证,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岱岳区建设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该证明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岱岳区建设局办理,(在岱岳区注册的施工企业由岱岳区建设局出具;在泰安市其他县(市)区注册的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岱岳区建设局分别出具,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泰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岱岳区建设局分别出具),市外企业还须提供《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泰备案证》,非岱岳区本地企业须提供《区外建设类企业进区备案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上述复印件一套。

监理投标申请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市外企业还须提供《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泰备案证》,非岱岳区本地企业须提供《区外建设类企业进区备案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上述复印件一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岱岳区人民政府网》、《泰安日报》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宗主任

联系电话:18605489658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大厦B座808

联系人:马梅

联系电话:0538-8889559  

电子邮箱:qdxdgc@163.com

9、监督单位:泰安市岱岳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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