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3-10966号信息--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和完善本市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报送系统
2、招标编号:shcg13-10966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建立和完善本市重点用能和排放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报送系统项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服务地址:上海市
5、交付/服务日期:90天
6、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000000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工业信息化部或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在上海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技术服务人员,驻沪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少于20人。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3年12月18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01月08日 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网上投标培训安排在每周三下午2:00,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5楼会议室。请投标人代表可先查看网上投标视频演示,如有操作问题,再参加培训会议。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网上接受投标时间:2013年12月29日 00:00:00 至投标截止。
2、纸质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14年01月13日 09:00至投标截止。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01月13日(星期一)10:00,(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网上投标网址:http://www.shzfcg.gov.cn
2、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17会议室。
3、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417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200011
联系人:沈伟
电话:021-63770940
传真:021-63781059
采购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
邮编:200003
联系人:郭建利
电话:23112971
传真:63585509
201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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