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经济开发区乐安中学电梯、食梯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广饶经济开发区同和大厦
项目编号:KZZB-2013-09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410室
工程名称:广饶经济开发区乐安中学电梯、食梯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工程地点:广饶经济开发乐安中学内。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电梯1部、食梯2部,包括设备的生产、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采购项目预算资金65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所投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三)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中包含安装、维修,级别为B级及以上);
(四)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电梯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一年(含)以上的授权代理(经销)证明原件;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六)投标人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七)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名有效投标人参加投标;
(八)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代理商可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代理商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一年以上的授权代理(经销)证明原件、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招标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发售或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2月18日至2013年 12月24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饶县乐安大街565号401室)
工本费:每份人民币 15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0546-772080813515461921
监督单位: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监察局、广饶县审计局、广饶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广饶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广饶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饶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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