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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中央空调项目

确山县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中央空调项目

招标公告

确政采招〔2013〕105-1号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确山县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采购中央空调项目的下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确政采招【2013】105-1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交货期

中央空调

1套

详见招标需求

确山县交通警察大队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本采购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

3.3 设备制造商须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AⅡ级以上(含Ⅱ级)资质

3.4投标产品须经权威部门监测中心监测且能效比达一级能效标准

3.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提供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材料)

3.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2013 年12月18日至2014年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4.2 发售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地址:龙山路北段计生委大门南10米)。

4.3需提供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4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396-7019080 传真:0396-7019106。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4 年 1月7日08: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地址:龙山路北段计生委大门南10米),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 年1月7日 08:30 时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地址:龙山路北段计生委大门南10米)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13603492797

代理机构联系人: 连女士 联系电话:0396-7019083

10.监督部门:

确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 7021001

确山县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室 联系电话: 0396- 7019095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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