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C2013030-G02邹城市公安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邹城市公安局就刑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一、招标人:邹城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刑侦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ZZC2013030-G02
四、采购内容:
标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
A包
电子物证检验工作站
1套
52.58万元
电子物证现场勘查箱
1套
手机检验包
1套
B包
视频侦查智能工作站
1套
38万元
C包
现场三维重建测量系统
1套
16.5万元
D包
警用高分辨率全波段CCD物证照相系统
1套
76万元
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响应,每包分别报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内信誉及业绩良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够提供货物能力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A包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认证,并提供检测报告且须提供现场勘查箱、手机检验包、FTK分析软件、Elcomsoft 密码破解软件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B包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视频侦查系统成熟软件产品并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产品核心算法通过公安部组织的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为国际领先水平,应提供相应证明文档且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C包投标人所投软件系统须通过公安部鉴定(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软件具备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产品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系统核心技术取得国家发明专利,且具备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
(5)D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投标人(A、B、C、D包)参加投标时须携带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书的原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zcztb.gov.cn)点击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公安局于2013年11月8日9时00分前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人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开标时间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向招标方提出,可以依法延长到法定时间,否则招标方将按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开标,之后投标人对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九、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邹城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37-5585029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管办 联系电话:0537-5317968/79
采购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采购人,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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