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渠铁艺栏杆工程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13-99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渠铁艺栏杆工程由吉财非税【2013】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要求 2.1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渠铁艺栏杆工程。 2.2 招标范围:河渠铁艺栏杆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清单及图纸。 2.3 工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须具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需办理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月9日13:30时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51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传 真:0431-87910195 联 系 人: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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