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13-011关于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侗乡大厦10KV配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配电设备及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三江县侗乡大厦10KV配电系统设备及材料采购与安装
二、项目编号:SJG13-01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配电柜、变压器、电缆及安装安装辅助材料一批(含安装)。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整机)。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法人资格。
2、营业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的经营范围。
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
5、投标人(单位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查询电话:0772-8625571)无行贿犯罪记录。
6、项目经理须具备 电力工程或机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按规定接受年度安全继续教育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经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柳州分部(地址: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6室)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三江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单位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④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核查,否则不予受理。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11月21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1月21日9时30分在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4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授权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三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宝清,联系电话:1378879116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超超;联系电话:0772-2867160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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