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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阜平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招标项目标书编号:BDTDZFY2013-185

招标人名称:阜平县水务局

招标人地址:阜平县水务局

招标人联系方式:蔡股长0312-7221445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天鹅西路333号世纪大厦B座4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595591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钰田凌峰

项目实施地点:阜平县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PE管材、管件

第二标段:PE管材、管件

第三标段:PE管材、管件

第四标段:PE管材、管件

第五标段:PE管材、管件

第六标段:PE管材、管件

第七标段:PE管材、管件

第八标段:钢管

第九标段:首部

第十标段:稳流器

第十一标段:水泵

第十二标段:安装及基建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至第七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需出具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检测报告;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技术实力,规范化的售后服务。

第八、九、十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需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技术实力,规范化的售后服务。

第十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需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需出具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检测报告;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规定;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报名时携带的资料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需提供相关资质原件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时间:2013年10月31日至2013年11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保定市天鹅西路世纪大厦B座4层;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至第十一标段500元/标段,第十二标段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分。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平县陵园路)。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钰田凌峰

联系方式:0312-5955911

传真电话:0312-5955913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保定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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