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市八步区河道2012-2014年采砂
为加强贺州市八步区境内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2011年6月1日)的规定,经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批准,受贺州市八步区水利电力局的委托,现对八步区河道2012-2014年采砂许可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河道2012-2014年采砂许可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BBCG2013服字45号 2、招标人:贺州市八步区水利电力局 3、项目概况:根据《贺州市八步区辖区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12-2014)》规划成果,贺州市八步区辖区河道采砂分区划分为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本次招标范围为可采区,现对以下一个标段进行重新招标;采砂许可期限为2012年12月3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4、招标范围(对以下标段重新招标):
标段号 可采区名称及河段位置 可采区面积(hm2) 总采砂量(万t) 年度采砂量(万t) 标底价(万元) 四标段 大宁河里溪电站桥至贵广高铁桥段(三凤砂场1#-2#) 61.40 31.31 10.44 58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 1、本项目采取匿名报名形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贺州市政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费用250元/份,资料费用50元/套,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吴俊佟,联系电话:18978463888,0774-5122988。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即视为已报名,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任何资料及联系方式。 2、现场踏勘: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经评审的最高报价者中标(低于标底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3年12月23日下午5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至以下保证金缴纳账户;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帐、电汇原件或银行现金交款单(需标明项目编号及所投标段号);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五万元整。 4、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贺州支行 帐 号:660400015998700010 (此账号仅用于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24日下午3时整,地点为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四楼交易大厅(贺州市政务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自然人投标必须凭①购买招标文件收据,②投标保证金银行凭证回单(凭证回单上存款人姓名与投标人姓名需为同一人),③本人二代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参加开标会及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必须凭①购买招标文件收据,②投标保证金银行凭证回单(凭证回单上存款人名称与投标人需完全一致),③营业执照副本(需清晰反应有效年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委托投标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附上述二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为原件,参加开标会及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招标类收取。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约定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付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八步区水利电力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建设中路39号 地 址:贺州市新风街83号 邮 编:546800 邮 编:542800
电 话:0774-5272455 电 话:0774-5122988
联系人:杨琴 联系人:吴俊佟 二O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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