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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档案信息化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档案信息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3146FG4033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档案信息化项目

三、采购预算:A包:人民币340万元,B包:人民币16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内容:A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档案数字化项目;B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A包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和《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B包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请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1月8日起至2013年11月2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位于花果山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西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8日9 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1月28日 9 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83592216 电话:

传真:020-83595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邮编:510091  邮编: 

开户行:见招标文件      

帐号:见招标文件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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