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房地局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及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物业管理项目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黄浦区房地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投标供应商对下列项目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HPZFCG13-10243
2、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房地局物业管理项目
3、招标内容:
包件一:黄浦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 预算资金:546,202元
包件二:黄浦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 预算资金:567,980元
(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4、物业地址:黄浦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大楼(上海市黄浦区徽宁路159号);
黄浦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瑞金二路48弄12号);
5、服务期:一年。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服务团队;
3、物业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
4、具有自行录用保安人员备案证或保安服务许可证;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7、中小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请见招标文件;
8、福利企业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物业资质二级(或以上)证书副本原件;
3、自行录用保安人员备案证或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
4、以上证照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 月 15日9:30-11:00, 13:30-16:0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4室(近广东路)进行报名,资料齐备的供应商可带移动存储介质到采购中心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现场踏勘:踏勘安排:定于2013年11月18日上午10时,请投标单位派代表于黄浦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大楼(上海市黄浦区徽宁路159号)集合,随后自行前往黄浦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大楼(瑞金二路48弄12号)进行踏勘,由用户单位统一组织踏勘。
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2013年11月19日下午2点整之前以书面传真的方式向采购中心提出,传真号码:63529744,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七、招标方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下午4点之前。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近局门路)
十、开标:2013年12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整于瞿溪路801号505室举行开标仪式。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中路49号室
联系电话:63296704
联系人:黄欣文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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