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局长重复领工资15万余元 构成贪污罪获刑
老河口市卫生监督局原局长姚某调离原单位后,在新单位重复领取工资15万余元。昨悉,姚某因犯贪污罪,获刑六年半。
2004年,姚某担任老河口市卫生局人事科教科科长,当年底,姚某被选派到下属的卫生监督局担任局长,他的工资关系留在原单位,仍由卫生局发放工资及津贴。
姚某到任后不久,卫生监督局财务人员请示其怎么发工资,姚某答复晚点再说。约半年后,姚某又授意下属编制工资表,在新单位办理了工资卡。
据统计,从2005年1月到2014年2月,姚某在两头领取工资,其中在新单位领了15.38万元。
2009年,老河口市审计局发现了姚某重复领取工资的问题,责令整改。于是,姚某让会计从其2009年4月至2010年7月基本工资中,每月扣发1000元左右。2010年8月,姚某又安排会计恢复其工资额,直至2014年2月。
2014年,老河口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对姚某进行双规,姚某如实交代并退缴全部所得。本月22日,老河口法院一审宣判,认为姚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其有自首、退赃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姚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已经提出上诉。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政府部门领导人简历
各省历届省委常委名单
全国政府各部门人事变动公告
时政热点资讯信息
最新政府采购信息
最新政府中标信息
最新政策法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