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试驾越野车3分钟出事故致车内3死2伤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在陕西宝鸡,发生了一起因为试车而引起的惨剧。
11月6号下午,在宝鸡市高新十三路上,一辆试驾车辆突然冲出路面发生侧翻,试驾过程仅3分钟,就造成车内3人死亡、2人受伤。驾驶员唐某目前已被警方控制,而事故原因目前还在调查之中。
记者来到位于宝鸡市高新十三路南段的新汉飞汽车城,事发车辆已经被拖离,但在现场仍然可以看到,玻璃残片和已经干了的血迹。根据目击者回忆,下午3点20分左右,一辆白色众泰T600型越野车在高新十三路由北向南行驶,快到汉飞汽车城东门的岔路口时,迅速右转撞上了一侧的灌木,随后左前轮又撞到了一旁的道沿,由于车速过快,发生了侧翻,最后在撞上一辆吉普车才停了下来。
目击者:当时开快很,在11路车站那开快得很,当时刹车刹不住了,先撞到树上。
在高新十一路的某停车场,记者见到了侧翻的试驾车辆,整个车尾都已经严重凹陷,前保险杠不见了踪影,挡风玻璃和后排一侧的玻璃也是完全破碎,可见当时的撞击力非常大。在宝鸡市高新医院,记者见到了当时4S店的试驾员萧某,萧某因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记者在宝鸡市交警支队高新大队得知,事故发生后,后排座椅的三人有一人当场死亡,两人抢救无效后死亡。目前驾驶员唐某已被警方控制,并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数量急剧上升,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而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试驾车。今年8月20号,威海市文化西路与世昌大道交叉口附近,一辆试驾车在拐弯时与一辆外地私家车迎面相撞,试驾车上4人和私家车上的3人受伤。6月4号,319国道龙岩新罗区龙门镇,一辆雷诺试驾车与一辆奥迪Q7相撞,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4月17号,宁波北仑一试驾车栽进了附近一条河里,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那么,如此频发的试驾车交通事故,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负责?
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默:这个关于4S店和试驾人签定的这个试驾协议,它约定了不考虑4S店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所有的责任都由试驾者承担,这个在法律上属于单方面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这样的条款应该属于无效的,责任还是应该依法进行划分。刑事责任这一部分应该是由试驾人,也就是驾驶员自己承担,另一方面就是他的民事赔偿责任,本身试驾服务就有一定的危险性, 4S店就应该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它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这个赔偿责任。
长安福特宝鸡福信4S培训主管边靖:首先对于客户的资质有一个初步的筛选,就是客户首先要有正式的驾照,咱们这边有规定的话,客户的正式驾照首先是必须满一年。第二个,要有一个和客户有一个口头询问,因为不是所有客户拿上驾照都有实际驾龄,咱这边需要客户实际驾龄相对来说,要有一定的经验。(陕西台记者陈一楠何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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