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一公务员受贿万元后投案自首 被免于刑罚
宁国一公务员受贿一万元后,每天担惊受怕不得安宁,最终因承受不住内心的煎熬选择自首。近日,宁国市法院判定公务员刘某受贿罪成立,但是免予刑事处罚。
刘某原是宁国市某政府单位管理科科长,同时兼任该单位某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一直过着平淡生活的他不满足于现状,在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些农机经销公司谋取保鲜冷藏销售和农机购置补贴方面的利益,并先后五次非法收受农机经销商的“感谢金”共计一万元。
收到“感谢金”后,刘某的生活失去了平静,为此他担惊受怕,一有风吹草动便如坐针毡。为了寻求内心安宁,重新过上平淡生活,饱受内心折磨的刘某最终决定将收受的一万元全部退还,并主动投案。
宁国市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刘某主动投案,且收受财物较少,有自首和悔罪情节,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刘某受贿罪成立,免予刑事处罚。(付慧、高银、纪在学)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政府部门领导人简历
各省历届省委常委名单
全国政府各部门人事变动公告
时政热点资讯信息
最新政府采购信息
最新政府中标信息
最新政策法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