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原副市长张英焕受贿740多万元被判14年
本报讯2月23日,记者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三门峡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张英焕,因受贿740多万元,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没有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经许昌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9岁的张英焕,在担任三门峡市湖滨区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义马市市委书记及三门峡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取辛某某、张某某等人贿赂72笔,赃款总额共计740多万元。
据办案法官介绍,被告人张英焕在归案后,主动供述了自己绝大部分犯罪事实,其家属配合司法机关主动退缴了大部分受贿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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