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派出所副所长借亚运安保受贿被判5年
亚运期间违规为外地武警选择接待酒店
新京报讯(记者刘保奇)因为在广州亚运会期间利用职权受贿20万,广州一派出所副所长刘钊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有关部门已决定开除其党籍、公职。
中央政法委通报称,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广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鹭江站派出所原副所长刘钊,利用负责安排亚运会地铁沿线安保人员入住酒店职务之便,收受酒店贿赂20万元。目前,刘钊已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有关部门已决定开除其党籍、公职。
去年2月26日,刘钊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两罪,在越秀区法院受审。其被控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期间,为在地铁沿线安保的外地武警选择接待酒店,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选择广东微八酒店作为接待酒店,事后收受广东微八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某某的贿赂。
检察机关建议,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刘钊承认收受20万元贿赂,但否认滥用职权的控罪。他辩称,亚运前他已暂调至广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亚运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地铁辖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负责支援亚运安保的外地武警住宿安排,提出接待酒店的选择建议是他的职责。
其后,亚运会期间,按照每人每日住宿费90元的标准,广州市公安局与微八酒店签订了服务时间为三个多月、总值200多万元的客房租赁合同。
2010年12月,何某某在酒店车库将一个塑料袋塞进刘钊的车中,声称只是一些物品。刘钊把车开到外面的红绿灯处,发现袋子里是20万元人民币。他打电话询问,对方说“这是行规”,感谢刘钊的关照,并希望以后还有类似合作。刘钊也不再坚持拒绝。
2012年12月7日,刘钊被越秀区检察院抓获归案,并已退还全部赃款。检察机关认为,刘钊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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