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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警揭秘死刑执行:常会请死刑犯抽三根烟

 

 


  2011年10月27日,李启红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资料图

  陈德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他押送的贪官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原中山市市长(厅级)李启红,与他押送过的原广州市花都区委书记潘潇的沉默相比,李启红在前往庭审途中仍然表现得“很开朗”,礼貌向法警说“谢谢”。

  死刑犯在最后关头,会有怎样的表现?高官落马沦为阶下囚之后,又有哪些表现?近日,记者前往采访了广州中院神秘的司法警察队伍。

  法警,是警察当中的特殊部队。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法警,则更为特殊,他们除了要担负日常的保卫工作、押解犯人的工作,还是依法执行死刑的纪律部队。在不断深化司法公开、信息公开的大背景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的神秘面纱被缓缓揭开。

  押解:手铐在前在后有讲究

  广州中院法警支队成立于1996年,隶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务部。法警支队在工作中,受省总队和广州中院的“双重领导”。

  广州中院法警支队队长肖伟告诉记者,2012年仅刑事押解一项,就押送5700个嫌犯。2013年,这一数字降为4800余人次。

  肖伟说,法警在押送犯人的过程中,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人,上到厅局级干部,下到黑帮老大,失足犯罪的少年。对于法警队伍而言,在押送犯人的过程中,其考虑的往往不是这个犯人曾经做过多少错事、在社会上有多大的影响力,他们更多的是考虑这个人的年龄以及身体状况。

  在押送犯人的过程中,对于老弱残犯,法警往往是采取将其双手置前戴上手铐,并且在押送过程中,观察其身体状况。执法的人性化,还表现在“戴头套”的取缔上,法警在经过综合考虑之后,会不给被告人戴上头套。例如,在对广东省中山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进行押送的过程中,法警考虑到其身体状态特殊、年龄较大,就没有让其戴上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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