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派出所长开枪击中民居:抓嫌犯时走火
近日媒体报道《网曝陵水派出所所长民宅开枪县公安局调查》新闻,陵水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治安、刑侦大队和纪检监察室精干警力成立调查组,对报道反映的情况开展走访调查,现场勘查、提取和固定相关证据。经初步调查,12月23日20时许,陵水县祖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陵水县本号镇亚欠村委会祖具村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潜逃一年多后,日前回到自己家中。据了解,该名犯罪嫌疑人名叫胡某育,系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网上在逃人员,其于2012年5月24日因伙同他人非法持有枪支和爆炸物到本号镇亚上村委会坡丁村滋事,在当地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被陵水县公安局在网上进行全国通缉。
接警后,祖关派出所所长胡某带领5名警力赶往犯罪嫌疑人胡某育家进行抓捕。基于犯罪嫌疑人胡某育平时随时携带枪支和爆炸物,危害性大,在到达犯罪嫌疑人胡某育家后,胡所长采用单手上膛的方式将其配发的77式手枪上膛,上膛过程中手枪突然走火击发,子弹击中犯罪嫌疑人胡某育的房间玻璃窗。枪响后,胡所长等人冲入房间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胡某育,但发现手机充电器还插在插座上。胡所长随后对房间进行搜查。在搜查无果后,胡所长等人走出房间到庭院中间时,出于震慑逃犯的目的,胡陵海朝天鸣了一枪,随后返回派出所。
在抓捕嫌犯过程中,祖关派出所所长胡某不正当使用枪支,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目前,陵水县公安局已对涉嫌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的祖关派出所所长胡某停职一个月,收回其配发的枪支和子弹,同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再作出进一步处理意见。(三亚新闻网记者王威通讯员黄艳艳)
原标题:官方回应派出所长开枪击中民居:抓嫌犯时走火
原文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12/29/c_118749882.htm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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