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郑州城管哄抢小贩粉条 办事处称“暂扣”
12月14日12:33,网友@马俊曹发出微博:郑州天明路城管,你们是流氓土匪吗?今天上午11点多,天明路南丰街交叉口,两一辆满载粉条的机动三轮车,被勒令不准停车售卖,准备开车离开时,却被几个自称城管但没穿工作服的拦住,并哄抢了三大困粉条到他们车上,然后开车扬长而去!路旁餐馆老板说,这种事经常发生,真是猪狗不如!
13:11,该条微博被多个媒体官方微博关注并转发。13:29,@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作出回应:贵博好,感谢反映,我们马上进行调查,并向您反馈,如果真是我局人员所为,定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8:36,@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向网友作出回复,称调查显示微博中提到的男子并非该局执法人员。首先是着装不对,该局要求执法人员工作时间必须着制服(制服上有统一编号)、持证上岗;其次是车辆不对,该局车辆为白色皮卡,车上有“行政执法”四个字,而事发时为一辆灰色客货车,另外,该局也从未聘请临时人员,排除了临时人员执法的可能性。除此之外,@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还指出,事发地属于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辖区,已联系办事处做进一步调查。
20:23,@马俊曹针对@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的初步调查发出质疑:真的不是城管?同为目击者的天明路南丰街东北饺子馆老板证实,今天没人询问此事,车辆不是货车,而是双排座的皮卡车,带拖斗,写有“执法”字样,该车曾多次哄抢,还有一个货车,车号108Z…而且,我公布的当事人电话为何突然关机,联系不上?请解释!
随后,金水区执法局安排人员到事发地详细调查,并且遇到了@马俊曹,经过事发地点周围商户辨认照片,证实微博中所提的“城管”确实不是该局的执法人员。
21:56,@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作出回应,称14日上午11点高峰期时,两辆三轮车在天明路与南丰街交叉口占用快车道卖粉条,严重阻碍了交通,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天明路流动摊贩疏导点,3名管理人员多次劝说无效后,从当事人车上暂扣了三捆粉条,后经多次劝导,当事人同意离开占道地点,在当事人离开时,管理人员当即归还了当事人的三捆粉条。@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还称,街道办对3名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他们深刻反省,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的回应并未平息见证者@马俊曹的疑问,15日16:06,@马俊曹对粉条被抢事件做出说明:1、我发的信息,只提了他们自称城管,而且陪执法局走访商户,也普遍认为是城管;2、为什么他们自称城管,难道是临时工,被人雇佣?3、粉条不是归还,而是被当事人抢回部分;4、最好的办法是调取路口监控视频,公布这几个人是谁,顺藤摸瓜,看看到底是谁的人!
@马俊曹还提出质疑:金水区执法局答应协调调取监控视频,为何迟迟没发布?如果你们只是怕冤枉好人,不如呼吁公布路口监控视频!如果是文明执法,为何周围商户说经常抢走东西?
15日,记者多次拨打@马俊曹提供的卖粉条当事人电话,但是一直无法接通。
15日晚上,大河网记者与@马俊曹取得联系,他说事件发生时他就在旁边的饺子馆吃饭,目睹了事发经过。他认为@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暂扣”的说法站不住脚,一是三名疏导点的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限,二是暂扣物品的话,应当出示暂扣手续。
记者与金水区执法局工会主任曹俊华联系时,已经是15日23:00了,她和其他两名工作人员正在办公室回复网友的各种疑问。曹俊华称,14日、15日两天来,上千名网友通过微博评论和私信@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他们负责官方微博的几名人员,连续两天工作到深夜23:00以后,直到新浪微博提示“微博发得太多了,休息一会再发啦”。曹俊华说,金水区执法局处理此事是公开透明的,当事三名工作人员确实不是金水区执法局执法队员。
记者询问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是否有城管人员,曹俊华说“有”,记者进一步提出疑问,微博所提“抢粉条”的三名疏导点工作人员是否有可能是办事处的城管人员,曹俊华称“有可能”。对于大河网记者提出的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三名疏导点工作人员是否有执法权,曹俊华称没有执法权。记者询问,既然三名疏导点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为何能“暂扣”粉条?曹俊华主任明确表示,办事处“暂扣”的说法的确不妥。
对于@马俊曹提出的公布监控视频的质疑,曹俊华主任称15日下午还和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联系,由于14、15日是周末,周一上班后,会尽快协调办事处公布视频。(记者陈耀文)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政府部门领导人简历
各省历届省委常委名单
全国政府各部门人事变动公告
时政热点资讯信息
最新政府采购信息
最新政府中标信息
最新政策法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