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人事 > 正文
中经搜索

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被"双开"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图|简历)

2014年08月14日 16:3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蚌埠8月14日综合报道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经查,刘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利巨大;接受他人礼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刘亚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纪违法,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察厅研究并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刘亚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刘亚简历    

  刘亚,男,1962年10月出生,汉族,安徽濉溪人,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毕业。

  历任濉溪县柳孜中学教师,百善区纪检组纪检员(1986年7月至1988年7月在安徽大学经济系学习),濉溪县濉溪镇经委主任、副镇长,古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濉溪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濉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6年4月任濉溪县政府副县长兼濉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7年1月任淮北市烈山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9年2月任淮北市烈山区区委书记、区长,

    2000年1月任淮北市烈山区区委书记,

  2001年5月任淮北市委委员,烈山区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

    2004年2月任蚌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3年6月不再担任蚌埠市副市长。

    相关:安徽近期党政领导干部任免一览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责任编辑:彭博)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bd@ce.cn

-
友情链接: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中国日报网 国际在线 CNTV 中青网 中国台湾网 央广网 中国西藏网 中新网 中工网 光明网 百度 新浪 搜狐 网易 凤凰 和讯 腾讯 盘古 金融界 即刻
国家机关 金融机构 重点企业 地方重点网站 四川新闻网 东北新闻网 大众网 大洋网 齐鲁网 东南网 红网 深圳新闻网 华声在线 华夏文化 更多》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赛思博律师事务所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大嘉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京ICP证040090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