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异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13-94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异地建设项目土石方回填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3】11号、12号、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石方回填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土方量:约318082.25万m3 ; 2.2 采购编号:JM-2013-11-5248 采购预算价: 1457.7428万元 2.3 工程建设地点:农安县合隆经济开发区北部(302国道以西;省司法警官学校以北)。 2.4 工期要求:计划2013年12月20日开工,计划2014年9月30日竣工。 2.5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5 外省施工企业需办理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12月2日9 时30分, 地点为: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1-8344299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 邮政编码: 130062 传 真:0431-87910195 项目负责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9865657 日期: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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