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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机关办公场

——关于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机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国家税务局静安区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机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ZH20131108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机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二年(2014.1.1— 2015.12.3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84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二、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

2、须具备壹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可先报名再按规定在投标书递交前完成登记

手续。(打印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成为会员供应商页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于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5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4: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五楼(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请携带第二条合格投标人与之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报名的合格的投标人于2013年11月15日下午1:30~4:00时前来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金额:人民币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五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五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五楼

电 话:51712380-592

联系人:王晨

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静安区分局

地 址:静安区昌平路991号

联系人:刘俊

联系电话:32174988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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