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异
招标编号:HTZB2013-859 1.招标条件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异地建设项目配电工程设计招标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3】11号、12号、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选定设计企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异地建设项目配电工程设计 2.2采购编号:JM-2013-10-5188 采购预算价:108.96万元 2.3招标范围:配电工程设计招标,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预算及相关材料,并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 2.4建设规模: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异地建设项目配电。用电容量约为12000千伏安,预算投资约为2600万。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送电、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设计许可的企业;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包括专业资质、技术资格和能力及相应的从业人员。 3.2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担任本合同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勘察设计管理经验;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3.3 业绩要求:近5年有两项以上类似的设计业绩。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外埠企业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2日至 2013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楼411室报名,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招标文件每份500元。 5.开标时间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 5.2 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1-8344299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 邮政编码: 130062 传 真:0431-87910195 项目负责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986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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