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股份: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1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3 年 12 月 20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控股股东孙希民先生借款人民币 2 亿元,利率参照公司目
前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 6%执行,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
提前归还。
2、孙希民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本次借款构成关
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关联
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的借款利息,预计
支付的借款利息最高不超过 1,200 万元。
3、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得到全体独立董事
的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孙希民先生、孙宪法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
4、交易涉及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6、公司未就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向其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孙希民先生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孙希民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 11,431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7.85%。
三、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控股股东孙希民先生借款人民币 2 亿元,利率参照公司目前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按 6%执行,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一次性或者分批借款,借款期限为
自首次实际放款日起一年,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借款利息按照实
际借款天数结算。按照上述利率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借款支付
的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人民币 2 亿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
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3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孙希民之间除本次计划关联
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 2 亿元人民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缓解
流动资金压力,更好的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同时,借款利率参照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
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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